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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換貨政策

商品鑑賞期

除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(退貨/取消時即將逾期)類之食品、客製化商品、當期之報紙、期刊或雜誌、經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、遊戲點數卡、其他點數卡、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等按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不適用  7 天鑑賞期之商品外,從商品抵達您手上開始即擁有7天商品鑑賞期 (7天含假日)。



退換貨須知
  • 根據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,您享 有商品七天猶豫期的權益(由您收到貨的次日起起算, 含國定例假日),猶豫期非試用期,商品本身需要全新未開封,且包裝完整的狀態,才能辦理退換貨。若商品已開封,恕無法辦理退換貨手續。超過七天亦不接受退換貨(包含貨品如有短少,亦無法為您補寄)。

  • 不接受部分退貨,欲退貨訂單中任一商品本身一經開封,恕無法辦理退貨,退貨商品必須保持完整性,將所有商品、贈品、附件、包裝、隨附文件或資料、實體發票、出貨單一併退回,以確保您的退貨的權益。若退貨商品與訂單有所出入,未將此筆訂單的所有商品(含贈品)等妥善包裝並完整寄回,需請您自費郵資補件。

  • 當您填妥以下【退換貨步驟說明】項目,即代表同意我們的退換貨原則,並接受我們代為處理發票作廢及相關的後續處理事宜。



     以下情況無法接受退貨:

  • 超過 7 天的商品鑑賞期。
  • 商品已拆封使用,或因人為因素而產生的破壞,如:故障、損毀、磨損、擦傷、刮傷、髒污。
  • 退貨商品包裝破損不完整,或發票、配件不齊者。
  • 惡意或大量退貨。


退貨資料提供

如有退換貨需求,請於收到商品7天內聯絡客服人員,並請提供以下資訊

訂單編號:
姓名:
地址:
電話:
退換貨品項:
退換貨原因:

退貨 – 請將商品(包含所有贈品)、出貨單及紙本發票(如您有索取)等所有資料一併包裝。
換貨 – 請將商品及出貨單完整包裝。(不須附回發票)


公司名稱 / 至堡國際股份有限公司
聯絡時間 / 週一至週五  9:00-17:00 (國定假日無提供服務)
客服信箱 / lemonlemontw@gmail.com
聯絡電話 / 04-2315 0377


退款說明

一旦完成所有的退貨手續,我們也確實收到您退回的所有商品,且商品是完整無損的狀態並檢視無誤後,會立即為您辦理後續的退款或換貨。


  • 若您使用信用卡付款,我們將會進行線上刷退;退款實際入帳日期,依各發卡銀行入帳日不同有所差異,請您洽詢發卡銀行確認實際入帳日。
  • 若您使用其他方式付款,必須請您提供正確的匯款帳號,我們將於15天內將款項退到您的帳戶。若您提供之匯款帳號填寫有誤,將無法辦理退款。


 換貨流程


您與本商店共同同意以換貨處理時,請您於原訂單進行退貨處理,並於商店重新下單;本公司將僅會針對差額向您寄發發票並收取或者退回該等費用;如無差額者則將無需另行處理。




消費爭議處理

*若對於購買流程、付款方式、退換及商品運送方式有疑問,可電洽與我們聯繫。
*全國性消費者服務專線:1950食安專線:1919
*業者資訊消費爭議之處:訴訟管轄為台中地方第一法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