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根據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,您享 有商品七天猶豫期的權益(由您收到貨的次日起起算, 含國定例假日),猶豫期非試用期,商品本身需要全新未開封,且包裝完整的狀態,才能辦理退換貨。若商品已開封,恕無法辦理退換貨手續。超過七天亦不接受退換貨(包含貨品如有短少,亦無法為您補寄)。
- 不接受部分退貨,欲退貨訂單中任一商品本身一經開封,恕無法辦理退貨,退貨商品必須保持完整性,將所有商品、贈品、附件、包裝、隨附文件或資料、實體發票、出貨單一併退回,以確保您的退貨的權益。若退貨商品與訂單有所出入,未將此筆訂單的所有商品(含贈品)等妥善包裝並完整寄回,需請您自費郵資補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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